福州市直管福清长乐闽侯连江财政
来源:东南快报 2011-09-22 编辑:黄水来
本报讯(记者 许才芳)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福州市将自2012年1月1日起直接管理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四县(市)财政体制,以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 日前,福州市政府印发《福州市直接管理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四县(市)财政体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以有利于拉开城市框架、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有利于调动市、县(市)两级积极性、加快统筹城乡发展,有利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同城化”步伐为宗旨,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总体框架,市直接管理四县(市)财政体制实行“基本不变、差别管理、个案调整”的原则。 《通知》指出,维持四县(市)现行财政体制基本不变,确保四县(市)既得财力,保障四县(市)财政运行平稳。但同时要实行差别管理原则,从四县(市)实际情况和财力现状出发,对统筹收入核定基数实行差别分档,即:福清市、长乐市、闽侯县为一档,连江县为一档。按照财力与事权相一致的基本要求,在统筹研究的基础上,对特殊情况实行个案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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