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妻子名下竟有500多亩耕地,开着豪车每年领取4万余元的国家粮食直补款。”10月23日,岐山县蔡家坡镇落星堡村二组村民惊叹。而该村支书李拉成说,只是暂时将粮食直补款打到媳妇名下。岐山县纪委、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村支书行为违规,目前已介入调查。(华商报10月26日) 对妻子名下有558亩粮补耕地,李拉成解释这是村内的机动地,属于村集体的。但按照国家的规定,粮食直补款是直接补给个人账户,不能以单位名义接收,所以就用自己妻子的名义上报,等钱划拨到位后,再用于村务开支。 这就有点揣着明白装糊涂、明知故犯的味道。一方面,明知国家规定种粮补贴是国家补给农户的,而非单位(村集体)的;一方面却以妻子个人的名义骗领国家的补贴款,归所谓的村集体使用和支配。即便这样领取的补贴款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被其个人或村集体挥霍,而确实用于了村务,也是与国家的规定相违背的。这无疑凸显的是相关地方种粮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等管理的混乱。 事实上,与“村支书妻子有558亩粮补地”,一起抓人眼球、引人遐想和令人揪心的,还有村支书李拉成自己名下也有17亩补贴耕地指标(按照国家种粮补贴“一户一组一账户”规定一户只能有一个补贴户头),以及自2004年国家实施种粮补贴以来,该村除了今年以外的以往10年的种粮补贴款都没有公示(要知道,按照归家规定每年的粮补都要公示无异议后才能确认发放),流向何处也没有说明。 三个事实串起来组成的图景,尤其是“村支书妻子有558亩粮补地”,再次集中指向的是当地村务公开管理的无力和不规范,折射的却是基层农村种粮骗补乱象,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村务管理乱象,再次证明的是上级对种粮补贴监督管理的孱弱,以及村务公开的急迫性。试想,如果落星堡村能够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村务公开,得到村民的及时监督,以上事情也不会发生;如果蔡家坡镇以及上级岐山县有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督促该村按照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这样的事情同样也不会发生。 村务公开,是国家及有关方面对村级事务规范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目的就是要避免村干部在村务处理中的暗箱操作等,杜绝损害村民利益以及村官腐败的发生。为此,国家赋予了乡镇等部门很多必要的监督权和处置权。但实际上,近些年的事实表明,“蚊贪”村官可谓比比皆是、嘤嘤乱串,甚至“村官巨腐”的事例也不少见,原因很多,除了村官个人素质和法治意识淡薄胆大妄为外,关键的一点就是村务公开制度没有执行或执行的不彻底,以及乡镇等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不力、不及时和不到位。执行者不(有效)落实村务公开规定,监督者不监管或监管不力,才造成了各种村务乱象的最终发生。 换句话说,村支书李拉成和妻子一家双户头领种地粮补,且妻子名下粮补地数额巨大,以及村种粮补贴账10年不见光等诸多充满诡异的事情乃至明显违规事情的发生,村支书是罪魁祸首,被纪委调查实属必要。那么,在村务管理中负有直接公示、审核等管理责任的当地乡镇乃至县直有关部门和人员,无疑就是这些违规违纪乃至违法事件发生不折不扣的的“帮凶”,也是应该被一同查处的。 群众看国家,主要看干部。村干部虽不是国家干部,但却是百姓眼里最直接的“国家干部”,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村官乱为、村账不见光,毁的不仅是村干自身形象和群众的信任,更直接影响着党和国家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 亦因此,面对“村支书妻子有558亩粮补地”等问题,有关必须下大决心和大力气予以真查处实打击,同时不要忘了对监督不力者也要进行及时必要的问责。毕竟,只有执行者、监督者都认识到了切实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了,村务公开才不致落为空话,村民的监督才可能有力,村民的利益才能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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