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微提案”是一种进步
www.fjnet.cn?2013-02-05 16:15? 徐云鹏?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页纸,4句话,连标点不到140字。佛山对这样的微博体议案说“不”。1月4日,广东佛山人大会议开幕,人大代表杨钦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建立市长与市人大代表“信息直通车”制度》的“微议案”,除去议案题目和提案人姓名外,全文连标点还不到140字。为把案由说清楚,杨钦用文言文写作。大会议案组表示,“微议案”问题分析得不透彻,建议也不甚详细,希望杨钦修改。(2013年2月5日《新快报》) 我们不妨首先把这份“微议案”的正文照录于此:“人大代表建议多见于两会期间,及闭会,虽有专门章节规定,然囿于实际,代表之建议甚寥。为加强本市代表与选民之联系,及时反映民众之诉求,特提议建立市长与代表‘信息直通车'之制度。举措:其一,闭会期间,代表之重要信息可藉特殊标识之专用信封,径达市长。其二,建立代表与市长直通车网络平台。”全文连标点还不到140字,这的确是一份“微议案”。 对于这份提案,大会议案组的评语是:“微议案”没有案由,问题分析得不透彻,建议也不甚详细,所提事由无关全局。大会议案组相关负责人还专门找到提案人杨钦,希望他能把议案进一步完善,将建议再细化,“这样我们才能更好落实。”显然,与那些洋洋洒洒的千字文、万字文相比,这份提案确实“过于简单”。 从常规来看,代表提案的写法一般有三块:第一块是案由,提出你要解决的问题,包括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第二块是解决问题的依据,即案据,包括法律的、政策的、事实的根据;第三块就是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显而易见,按照这样的固定行文模式写下来,一份提案只用140字,无论如何都是无法完成的。 问题是,衡量提案质量的高低,是看案文的字数篇幅,还是取决于内容是否重要?对于这份“微提案”的定性,是简单还是简练呢?是应付还是进步? 人们常说,简单就是进步,这句话同样适用于这份“微提案”,这份“微议案”是一种文风的进步。其进步之处在于,大胆地向机关工作人员早已习惯与留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宣战。具体到提案的写法上,勇于打破固定模式,可写可不写的,坚决舍弃不写。而对于必写的地方,他则采用文言文简述,尽量节省文字。比如,他果断舍弃了提案中固定的段落“案由”,省略了代表们人人心知肚明的大背景描述。即他不是首先罗离罗嗦地从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发现的问题与矛盾讲起,提出问题的背景,再阐明要解决的问题,并说明为什么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而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简要明了,这种节俭清新的文风很值得提倡。 可以说,假如按照老师评定学生作文的标准来评价这份“微议案”,给予“没有案由,问题分析得不透彻,建议也不甚详细,所提事由无关全局”的评语,一点也不过分,甚至是给提案人留足了面子。但是,提案毕竟不是做作文,讲究段落布局,遣词造句。更不是做填空题,僵死照搬,不二选择。提案好不好,不在字数有多少,关键要看内容重不重要,具体写法仅是表达形式而已,过于强调形式就会本末倒置。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大代表因为条件和能力的限制不能进行论证,只能把问题简单地向人大会议提交。这时候不管字数多少,人大机关可以成立专职委员会去帮助他进行完善和细化。 笑星潘长江有一句名言:“凡是浓缩的,都是精品。”短不是毛病,恰恰现实生活中的稀缺品。说短话,写短文,开短会,历来为人们所热崇。在封建社会,寡妇改嫁是很难的,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更是难上加难。但有一寡妇的离婚状纸,只写了“夫死,无嗣,翁鳏,叔壮”这8个字,就被县官批准了。可见,话不在长,说到点上就行。提案字数也不必太多,说清道明即可,大可不必拘泥于固定的形式,而违反了形式为内容服务的规律,陷入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的泥潭。 看来,转变作风决不是一句空话。人大机关转变作风,不妨从提案文风抓起,革除“八股”陋习,铲除思想深处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习惯与留恋,倡导简约清新的文风。这样,既可以减少代表撰写时的劳累,也能减轻机关审阅中的负担,何乐而不为呢?只要是言之有物,通俗易懂,因果清晰,解决有方,就是好提案,别单纯去抠字数有多少,好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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