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国数十个大中城市的水价涨声一片,不少地方涨幅较大,甚至有的超过100%。电价上涨也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同时有人透露,目前发改委关于天然气定价机制改革的具体方案也在讨论中,讨论完成后会尽快上交国务院批准,这再次把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推向了舆论高点。(11月18日《经济参考报》)
2006年我们已经历过一次公共产品的全面涨价潮,涨价的基本理由是深入价格改革,理顺公共产品价格,解决公共产品提供企业的亏损问题,使其走上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道路。然而,当年涨价理由犹然在耳,新一轮公共产品涨价政策又以相似的理由相继出台,这就令人有点困惑了。
如何看待价格改革与不断涨价之间的关系,如何不至于让老百姓误以为“价格改革就等于涨价”,这个问题值得思考。
改革公共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严重畸形偏低的公共产品价格,使其更加符合市场供求规律,同时也更符合能源资源节约的要求,在一个时期内循序渐进地提高公共产品价格,是公共产品定价市场化的必然趋势。但职能部门及公共产品提供企业如何把握涨价时机,如何向百姓坦诚交待家底和成本,明确说明涨价的理由和依据,从而让老百姓自己认识到“应该涨价”且“上涨幅度合理”,尤为重要。
涨价时机不同,百姓内心感受也大不一样。如在价格相对平衡,百姓收入不断提高,价格涨幅又不太大等情况下,涨价对百姓的刺激不会太大。但如果出现多种公共产品同时涨价,且涨幅高、范围广,再加之收入增长相应较慢,百姓对涨价的反应就会强烈。目前就基本处于这样一个阶段:一来水电气等百姓生活必需品同时大幅涨价,二来受金融危机影响居民收入增长慢甚至无增长。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广州逾九成市民收入没有增加(11月16日《广州日报》)。
此外,影响百姓判断的另一重要因素是,公共产品涨价的基本依据不清楚,不明了,缺乏起码的说服力。这其中包括列入定价的成本范围不清,成本审核不彻底,甚至遮遮掩掩,财务审计缺少公信力,百姓怀疑自己糊里糊涂为公共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和高消耗埋单。当前的确也存在这样一些企业,企图通过价格改革转嫁成本,不积极节能降耗,提高竞争力,主动适应市场,而是企图通过价格改革转嫁成本。
要让百姓相信“价格改革不等于涨价”,不仅需要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公共服务企业拿出诚意,保证各项运作公开透明,而且还要通过实际行动让百姓看到市场化的努力、成果,而决不能仅仅是产品价格市场化,企业管理却停留在计划模式之下,继续吃大锅饭,旱涝保收,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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