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峰: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对策
www.jjjtsb.com?2010-01-20 17:2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我来说两句
北京大学陈少峰教授近日撰文,以纠正正义理念分析弱势群体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弱势群体,是指在正义权利实现过程中,因为没有得到社会资源受益的均等机会和权利分配上的基本权利目标,从而在境况上处于恶性循环状态的社会成员群体。强势群体的存在,其中某些人的某些部分的超国民待遇特权以及对弱势群体的剥夺,是造成这些弱势群体处境不利的重要原因。从纠正正义的角度对弱势群体问题进行深入思考是很重要的。
贫富差距问题不是“正义的公平”的本质,不正义的核心是弱势群体的基本正义权利被忽视从而陷于贫困,甚至处于恶性循环的境地。因此,贫富差距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对于解决弱势群体问题,需要进行新的思考。以下是几个相关对策的分析。
其一,要研究造成弱势群体处境恶化的原因及其性质。
例如,在许多情况下,弱势群体处境的恶化是与强势群体所拥有的特权并在某些领域滥用这种特权有关的。因此,可以通过赋予弱势群体某些固定的权利来补足其应得的权利。例如,垄断国企和行政机构每年招聘员工或者公务员时,可以安排一定比例、例如35%左右的农村出身的大学生或研究生,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强势群体可能垄断所有好的就业机会的不公平。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正义制度中的纠正正义的安排是一种差别对待的安排,因而必须加强这种制度安排的执行力度。
其二,弱势群体的恶性循环在性质上是一种最严重的不正义,需要政府加快解决其非国民待遇问题。
例如,应实现社会保障的统一标准及全民覆盖,并应尽快纠正各种歧视性的制度或政策(如应加快实施户籍制度的改革等)。当然,由于弱势群体主要分布在农村或其它领域里的基层,因此,政府的工作重点和行政监管中心应当下移,如重视县级行政正义,规定农民工的基本权利保障等,以推进基层的正义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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